甘肅升級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原標題教育:暖心新政落地

甘肅升級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近日,《關於進一步提升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管理水平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經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實施教育。《措施》提出,自今年秋季學期起,將縣城寄宿制學校中的寄宿學生納入農村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地區實施範圍。

《措施》提出,全省將最佳化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範圍,逐步擴大保障覆蓋面教育。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分步驟將全省國家計劃地區縣城義務教育學校(以下所稱學校均為義務教育學校)納入地方計劃地區實施範圍。今年秋季學期起,將縣城寄宿制學校中的寄宿學生納入地方計劃地區實施範圍;在全面評估實施成效的基礎上,逐步將縣城寄宿制學校的非寄宿學生納入地方計劃地區實施範圍;根據縣(市、區)實際需要和學校食堂建設情況,將縣城其他非寄宿制學校的學生逐步納入地方計劃地區實施範圍。營養改善計劃所需的全部食材,原則上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採購。學校要將食材質量、新鮮度、農殘檢測、配送時效等納入驗收內容,制定分品類食材驗收規範,同時實行雙人或多人聯檢驗收,驗收人員包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管理員,做到食材到貨必驗,不合格食材堅決拒收,驗收資料歸檔留存。

《措施》提出,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定期採集本地農貿市場、商超、農產品基地同類食材市場公允價格,建立並動態更新食材價格參考庫教育。採購報價明顯偏離市場公允價格的,應當要求供應商作出書面說明,涉嫌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對生鮮食材實行報價與實物質量聯動評審,杜絕“價高質次”“低價劣質”問題發生。

全省要提高供餐質量,做到營養均衡教育。學校原則上提供完整的午餐(熱食),暫時無法提供午餐的可選擇加餐或課間餐。只能供應早餐的,可探索“早餐+課間餐”等靈活供餐模式,增加牛奶、水果、雞蛋等品類,提高學生營養水平。學校食堂嚴格落實自主經營制度,不得對外承包或者委託經營。對目前仍在合同期內的對外承包或者委託經營食堂,合同到期後一律轉為自主經營。各地應按照就餐學生人數配比不低於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保障食堂穩定供餐。學校不得單獨開設教工食堂,在學校食堂就餐的教職工及家委會成員等人員與學生同餐同價,按標準繳納伙食費,不得擠佔補助資金。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據實撥付補助資金,及時將學校採購食材費用支付給供貨企業,做到資金直達、閉環執行教育。補助資金要設立專門臺賬、明細核算,全額用於為學生提供營養膳食,不得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嚴禁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補助資金。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在膳食費用中列支公共開支或教職工獎金福利、津補貼、招待費及其他非食堂經營服務支出等費用。(新甘肅·甘肅經濟日報記者呂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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